先說一下事情的經過:
當時我(于志宇)以正常時速騎車在路上,遇到一個人從路旁牽車出來,牽車的人看都不看直接逆向迴轉,我緊急煞車差點撞上後看了他一眼(因為情況緊急,我連喇叭都來不及按),就只看他一眼沒有按喇叭沒有說任何話,他就覺得不開心,從旁邊叫出兩個朋友把我圍住,然後就用很髒的髒話一直罵我.
平時如果我遇到類似的情形,我通常會摸摸鼻子就離開,因為我不想為了一點小事去傷人,我練武術也不是為了去欺負人的,雖然這樣離開可能當時會很生氣,但事後我會覺得我因為忍住沒動手,救了一個路人讓他不受傷害而開心.
可是那天因為事發地點離我拳館很近,又是下午放學時間路上人很多,如果我離開怕會對拳館名聲有傷害,而對方又如此無理,所以才會對他們說人多了不起啊,你們不動手我沒辦法揍你們,之後就發生了新聞所述的衝突了.
不過也還好當時有監視器,這三個人在衝突後還驗傷去報警,說我一個人欺負他們三個人,最後是警方調出監視器才還原了事情的經過,事發過後TVBS記者說要採訪這件事,我告訴他這是鄰居之間的衝突我不想鬧大,但TVBS記者說不論我接不接受採訪都要報導,所以我才只好接受採訪,也衍生了其他電視台的報導.
以下是東森新聞的報導:
以一打三!館長師父騎車遇行車糾紛遭包圍 輕鬆一打三辯自衛法官認互毆裁罰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台灣知名健身教練、「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創始人館長陳之漢的搏擊散打師父、也是台灣知名搏擊散打教練于志宇(49歲)日前在台北市興隆路2段與人發生行車糾紛,由於雙方均騎機車,加上對方騎士與友人共有三人包圍他理論,于志宇認為對方先罵他髒話挑釁,雙方爆發口角,于藉過人身手以一打三游刃有餘,但也因此遭警方認定雙方互都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台北行政法庭,法院裁定雙方各罰新台幣2千元。
這起館長師父的行車糾紛發生在今年4月8日傍晚約17時左右,當時于騎機車行經興隆路2段220巷內,路旁陳姓男子(51歲)正準備從路邊牽車發動,于男當時騎車執行差點迎面撞上,雙方因此發生口角衝突、雙方當街爆發全武行。
根據監視器畫面,雙方一陣推擠後,于先出腿摔倒抱住他打算勸架的紅衣男子,之後陳男拿安全帽攻擊于男,于則機警閃過後出拳將他打倒,對方倒地後于男又前後出兩拳,雖然有友人幫忙勸架緩頰,陳男則多次被打倒在地幾無還手之力,雙方當街大打出手,路過民眾嚇得趕緊報警。
警方到場分開衝突兩造,雙方各執一辭,于志宇認為對方牽車根本沒注意車流狀況,他下車理論,陳男就先爆粗口嗆他,陳姓男子指控於嗆他:人多了不起?你在不開心甚麼?由於雙方沒有共識,加上當街打架警方依社維法將兩人函送行政法庭裁處。
事後于志宇向法官解釋,他是因為被對方包圍才自我防衛,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不採信,認為雙方均有動手互毆,對此有媒體訪問搏擊教練于志宇;于表示:「當時被三人團團圍住,不但嗆他還先動手,當然只能選擇保護自己」法官判定依違反社維法裁定雙方裁法2千元罰金。
新聞出處
東森新聞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06/1778958.htm
三立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PrirhyyLOE
民視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3tq6dWW2hY
晉豪格鬥館YT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2007sanda
